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3-18序号 | 步骤 | 具体内容 |
1 | 申请准备 | ① 申请人请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② 拟申报项目的在职教师请联系人事处人才建设中心。以下各阶段流程环节要求限于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③ 申请人请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做好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为研究生者还须完整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博导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人还须完整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表》(相关申请表请至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中心/国际交流”模块下载http://graduate.shisu.edu.cn/8884/list.htm)。 ④ 申请人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所属院系经办人。所有材料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的材料顺序做好编目,电子版整合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拼音+学号+本科生/研究生”),纸质版装订成册。申请人为研究生者同时还需附上《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Word文档。 ⑤ 院系以项目为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初审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研究生需包括《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Word文档、本科生需包括成绩信息)、单位推荐意见、公示扫描件通过OA系统报送予对外合作交流处朱俊璇老师(本科生类项目)、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姜春花老师(研究生类项目)备案。院系OA报告正文内容请参见附件2。纸质版由院系留档备查,如项目无特殊要求,保存期为3年。 |
2 | 网上申报 | 申请人须根据规定的网上申请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要求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
3 | 提交申报系统导出的申请表 |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经学校受理部门(研究生院/对外合作交流处)审核通过后,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系统中及时导出《出国留学申请表》(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拼音+学号+本科生/研究生”)并打印后签名,将申请表等存档材料签字后上交院系经办人,请院系做好存档。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
4 | 评审、录取 | ①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② 大部分项目录取结果预计于2022年上半年公布,部分政府互换项目可能因外方录取时间较晚而推迟录取。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就业、学业等因素,慎重抉择,一旦录取不得放弃。 |
5 | 录取人员 派出 | ① 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②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按要求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协议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生效;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 ③ 录取人员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等办理预定机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等手续(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④ 录取人员派出前,其所属院系经办人必须通过OA系统,通过“行政请示”、“出国(境)申请(学生)”流程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包括本科生、研究生,获学校报批后,方可派出。 ⑤ 院系应在派出前对获录取人员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和学术诚信等方面的行前教育和培训,加强道德与诚信等方面的教育,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 ⑥ 如果录取人员为在读研究生,必须在签证办妥后且派出前及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
6 | 派出人员 国外报到 | ① 派出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按照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②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 |
7 | 留学结束 回国报到 | ① 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须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本科插班生无回国服务期要求。 ② 派出人员务必及时到所属院系办理销假、复学手续。 ③ 如果派出人员为本科生,还须完成如下工作: 在归国一个月内向派出院系提交留学心得和照片电子版,以供评估交流效益。 留学心得需有正式标题,避免单一的“XXXX留学心得”式样;内容侧重在外交流学习的经历和体会、国内外学习生活的比较分析等,特别注重海外留学前后的变化、留学给学生本人带来的观念、行为上的改变以及对国内外人才培养的比较和思考等。心得样例可参考学校对外合作交流处网站:http://www.oice.shisu.edu.cn/5d/df/c3331a89567/page.htm。照片需提供5张以上能够体现申请人留学期间学习、生活等情况的原图,并做好备注说明照片背景(照片请勿插入心得word文档,以免压缩像素)。 ④ 如果派出人员为研究生,还必须完成如下任务: 做好后续学习安排,并将一应总结材料(含电子版及纸质版)向导师汇报后提交至所属院系经办人,并根据学校和院系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经验交流工作。 总结材料至少应包括:《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留学评估表》、《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留学总结报告书》(请至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中心/国际交流”模块下载)、方便公开展示的反映留学生活的高清电子照片若干(3-10张)。其中总结报告书的撰写,目的是总结经验,并供他人学习借鉴,内容包括申报项目的经验分享、注意事项的提炼,在外研究学习的经历和体会、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留学单位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可资借鉴的有效举措,国内外学习工作生活的比较分析等。并附留学大学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管理规章等。总结报告书部分内容将在“上外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予以发布。 经验交流至少应做到:由导师或研究生本人组织做一次公开学术报告,介绍留学情况及研究进展,出具学术报告会情况说明,附报告会照片。 ⑤ 院系应做好派出学生总结材料的整理,总结材料除由院系自行留档备案外,还需同时通过学校OA系统分别报送予对外合作交流处朱俊璇老师(本科生类项目)、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姜春花老师(研究生类项目)备案;做好学成归来学生的后续发展指导,并组织开展出国留学经验交流。 |